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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巢湖水污染防治的建议
安 岚
巢湖是国家湖泊治理的重点。巢湖周边是风景胜地,历史文化悠久,城乡经济繁荣。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密度加大,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污染日益加剧。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三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是,要通过全面、系统、科学、严格的污染治理,使湖体富营养化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水质有所改善;逐步恢复“三湖”地区山青水秀的自然风貌,努力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从“九五”开始,国家在几个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中,都把“三湖”治理列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国家对“三湖”共投入治污资金370亿元,建成和在建治污项目600多个;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在湖的周边地区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或生产线,湖区周围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工业污染排放达标率逐步提高。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巢湖水污染问题仍没有根本改变,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依然存在,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发展。湖水质量继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没有完全控制住,氮、磷又不断上升,富营养化状态达到中度或重度,有些地方水质已沦为五类或劣五类。湖泊面积还在减少,湿地严重萎缩,生物多样性锐减,生态功能急剧退化。特别是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权益。巢湖不同程度出现蓝藻。据各方面分析,太湖、巢湖、滇池大规模蓝藻暴发的隐患仍然存在,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巢湖是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巢湖治污是国家推进“三湖”、“三河”污染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生态安徽、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关系流域内人民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件大事,是功在当代、利泽子孙的德政工程。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从思想上要认识到位,真正落实保护环境的各项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转到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上来,把巢湖治污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务求取得更好成效。
二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放弃粗放式发展,坚决遏制沿湖地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并给予坚决取缔。
三是加大治污力度。要使水污染的治理与流域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决不能使水污染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沿岸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打捞蓝藻,减少湖体污染负荷。要扩大蓝藻浓度的监测范围,增加重点监测断面和监测频次,做到防患于未然,完善自来水深度处理和净化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四是加快治污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配套管网建设,要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已建污水处理厂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脱氮除磷改造。所有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要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政府要承担起主要的建设任务。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五是严格环境执法,完善环保法规,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管力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制和问责制。
六是推进生态治理工程。根据湖泊实际情况,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在部分地区实行“退田退房退鱼塘、还林还湖还湿地”工程,要建设生态湖滨带,种植有利于净化水体的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要积极采取“引江济巢”等工程措施,以增加湖泊生态水量,增强湖水自净能力。
七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湖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流域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大力推进综合整治、科学整治、工程整治,加强科学论证和科技攻关。巢湖污染治理,有的跨省市、有的跨地市,涉及面广,建立高层次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方案的科学性,要成立跨部门、跨地方的专家委员会,加强科学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