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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公务员文化”,促进效能建设
2006年,合肥市党政机关率先在省内全面施行“效能革命”,2007年,中共市委、市政府再次要求进一步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与行政审批速度。围绕这一目标,我们就如何加快效能建设、为“三大推进”服务,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做了大量调研,并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之际,从参政议政的角度,提出了推行“公务员文化”的看法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务员文化背景)。
当前,我市各单位、各部门在如何精简制度,压缩办文期限,明确岗位职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以行政法规形式颁布了《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办法》,各单位部门对外公开设立了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这些制度的出现,基本形成了效能建设内部管理体系,是效能建设得以迅速展开、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和基本前提。但制度仅仅是约束人和部门的行为规范,是对个人和部门行为的硬性、刚性要求。要从根本上取得效能建设的质的突破,我们认为,如何强化公务员素质,如何强化公务员团队意识,要把公务员个体的意愿从被动、约束转变成为主观、情愿,要真正把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变成公务员个体自觉自愿行为,这将是效能建设接下来需要面对的重点问题,也是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新“瓶颈”。
调研中我们发现,效能建设在各级部门主要领导的主观意识中地位很高,但在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身上,往往是“领导思想解放、员工难以跟上”,“领导连轴转,办事员跟着看”,把效能建设当作是跟风,是形式,是走过场,是事不关己,是光一个人做到别人不做一个样……。这种观念不仅仅在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中存在,而且在不同级别的领导中也同样存在。这些认识,是效能建设取得成功的大敌。可见,推行效能建设的核心是公务员的行政态度与行政价值取向的重新设定。
作为国家机器中的一分子、一个部件,公务员在不同的国家文化背景下,行政行为的价值取向各不同。法制完善的西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得以细化与明确,公务员都能以遵守法律为前提,来确立自己的行为价值取向;在我国,我们正在对公务员行为加以规范化管理,我们更加注重人权与自由度,我们更希望看到从“自我情愿”角度来实现对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管理。为此,我们认为,在效能建设的关键时刻,推行公务员文化,帮助公务员改变行为观念、树立正确的公务员价值观,把行为规范准则变成为公务员自觉自愿的主观情愿行为,是当前我市、我省乃至我国行政效率提升的当之有效、当务之急的手段。
二、公务员文化概念
公务员文化,实际上就是公务员这个特殊群体在行政管理中所应共同信守的行为模式、生活方式、品质道德、人际关系及价值观念等。公务员文化的核心是公务员应确立什么样的行政价值观。公务员文化不能等同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其它法律文件的条款,它既不具有刚性约束性,不是强调一定要做到,也不设定行为规范的底线,而是全凭自愿自觉;同时,公务员文化也不是弹性十足、可有可无的噱头,它仍需要公务员在行政行为和日常生活中自觉自愿地予以遵循和体现。
公务员文化是引导公务员在行政行为时或其它场合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并确立坚定的原则和明确的目标,懂得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我们知道,行政行为规范准则明确公务员应具体以下几个基本观念与立场:
1、国家利益至上。 2、勤政廉政为民。 3、依法遵章行政。 4、公正热情无私。
这些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务员文化的基本前提,是公务员在行政行为中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由于受到官本位思想的长期影响,当前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除了具备以上观点、立场为前提外,还应该彻底改变公务员管理中所未涉及的、没有明确的而长期以来又存在于公务员身上的陋习和错误的思想认识,把公务员意识观念转变到正确的价值观上来。这将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重点。我们可以看到,存在以下认识的人还大有人在:我是公务员,待遇要高于普通公民;我是公务员,薪水拿的没企业员工高,所以我不必卖力;我是公务员,这种事情不是我做的;我是公务员,这事情我有特权;我们是公务员,我们相互照顾。凡此种种都是公务员所不应该有的意识与行为,但其又与法律法规没有根本的冲突,对行政服务却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对效能建设危害更大。
我们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在我省、我市上下大力推行“效能建设”的关键时刻,推行公务员文化,帮助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认识自身行为特征,理性面对行政行为,正确面对个人生活,使公务员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以下观念是当务之急:
公务员是经济发展的带动者;
公务员是精神文明的先行者;
公务员是政务作风的塑造者;
公务员是效能建设的实践者;
公务员是健康生活的倡导者;
公务员是信用制度的遵循者。
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器的一个零部件,被赋予了特殊使命。行政机关是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公务员在其中被赋予了相当的责任,这一点,公务员应当主动承担起来;另外,在我国,公务员是百姓心目中的“父母官”,它直接影响着百姓的衣食住行,公务员被百姓寄予了厚望。很多时间,公务员更是百姓行为对错的裁判员,也是百姓行为的榜样和标准,更确切说,是公务员的行为影响了普通百姓的日常行为。相反,如果公务员在以上观念中,执反面观点,对我们的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影响是巨大的。由此可见,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既是行政行为最基本的需要,更是当前我市、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最为急迫的需要。
三、推行公务员文化的意义
推行公务员文化的目的绝不是制定公务员行为规范与标准,或再出台几部法规文件,要求公务员来执行和落实,而是在推进的过程中帮助、促进公务员确立自我行为准则,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推行公务员文化,简单地说,就是要公务员自我统一行为规范和标准,从而将公务员这一社会人群打造成符合时代进步需要、具有独特气质与精神风貌、与社会水乳交融的服务团队。从另一角度说,推行公务员文化,就是将公务员团队用积极向上的精神主线加以凝聚的过程。
当前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全民法制观念与文明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具有各种恶习或精神追求与主流文化要求格格不入的人群。“公务员”这一特定群体应首先行动起来,在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中起到先期带头作用。
推行公务员文化,还有着以下几重积极的意义:
1、推行公务员文化,更是推动社会全体来反思,公务员究竟应该怎样行政,以什么样的态度与面貌来行政;除了基本技能外,还应具备哪些素质;我们应选择什么人来做公务员,公务员的硬标准与软标准是什么等等一系列问题。
2、推行公务员文化,更是实现政务公开、让社会民众参与评价行政行为效率的有效措施,从而确立我们行政行为的标准,改进我们行政的方式与方法,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推行公务员文化,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促进社会走向文明、塑造大众行为准则,是引导社会走向法制、文明、和谐的必然途径。
四、推行公务员文化的措施
推行公务员文化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一个长期积聚形成的过程。因此,不仅需要公务员主管机关重视对推行公务员文化的指导,更需要各行政机关有长远规划,一点一滴、一步一个脚印地去推行。首先我们要在公务员队伍中大胆摒弃封建落后的以官本位为核心的“官场文化”的影响;其次,要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确保公务员进入制度的完善,做到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再者,我们要强化宣传,通过社会监督,实现社会环境对公务员的影响;最后,我们要加强对公务员生存环境的塑造与改造,使公务员身心得以健康。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公务员团队塑造。当前,我们应当看到,公务员队伍中存在有以酒文化为凝聚力的群体、有以赌文化为凝聚力的群体等等。公务员队伍中多的是以某一特定爱好偏好聚集成的团队,少的是以积极向上的精神为主线的公务员团队;同时,我们也看到,公务员队伍中也有以体育爱好、以业余爱好为精神主线的团队。这两种团队是积极、乐观、向上的公务员团体,我们应当在公务员队伍中大力提倡,以期提高整体公务员素质。
加强公务员培训。公务员需要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充分认识,更需要对自己工作岗位关联的环节加以认识。除了技能培训外,我们应当大力将拓展培训机制引进到公务员队伍中来。通过培训,可以强化公务员团队意识、服务意识和互助意识,从而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调动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当前的公务员队伍过于沉寂。从公务员个体角度看,公务员过于懒、散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这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符。公务员落后的精神面貌需要改进,人民群众需要的是尽职尽责公务员。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进步,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需要刚健有为的公务员队伍。我们认为,当前公务员落寂的形象是对政府形象的严重削弱损毁,也是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绊脚石。当各级机关正在为进一步加大效能建设力度奋力拼搏之时,推行公务员文化建设就踩准了时代的节拍,踏出了时代的最强音。推行公务员文化建设更是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总之,在效能建设的关键之年,我们希望推行公务员文化能有效地促进效能建设的进程,全面提升机关绩效,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