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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进〔2008〕2号
关于组建民进合肥市市直总支部委员会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小组):
根据民进中央《中国民主促进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使基层组织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基层组织是实现本会政治任务基础的特点,发挥其履行职能的作用,更好地组织会员完成本组织的各项工作。经五届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原来的市直三个支部基础上进行调整并增加两个支部,由五个支部委员会组建民进合肥市市直总支部委员会。各支部成员详情见附件。
特此通知
民进合肥市委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